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经理 如果总包单位全垫资,监理总监的权利还比项目经理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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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经理

如果总包单位全垫资,监理总监的权利还比项目经理大吗?

如果总包单位全垫资,监理总监的权利还比项目经理大吗?

总监的权利内容与项目经理的权利内容不一样,项目经理有权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规范要求进行分包,材料采购等权限,而总监的权限是对项目经理的行为是否合规(合同,设计,规范,验收程序等)进行审核,批准,但不能越厨代庖!

总包垫资不垫资跟监理那块没啥关系。总包单位垫资的费用对于项目甲方来说属于建造成本,监理的费用属于甲方委托下的建设管理费用。
监理的服务是基于同甲方发生合同关系前提,法律上代表甲方。监理和施工单位在行业规范和法律层面都是不能有关联或利害关系的。你说的总包垫资,监理反过来听施工单位的事别想了,简单来说,他们就是猫和老鼠关系,总包垫资这事,属于上赶着接项目,没办法 ,僧多粥少,垫资也是甲方考察你是否有能力承接项目的考察点之一,不愿垫或者没钱垫,其他公司有人干。
现实中至于甲方要求垫资这事也很正常了,乙方该怎么干活还得怎么干活,该拍马屁的,一个都不能少。顺利早干完,才能早点同甲方结款,这垫资的利息不是小钱,还想骑监理头上,天天找你茬,拖着不给你验收结算签字,你们就呵呵吧。

甲方没有钱,监理监得了理得了吗?

各司其职,没有可比性,总包只是中标合同结算价款的方式,工程管你怎么包该怎么干你还是怎么干。

监理行使国家监督权利,在法律上上绝对上级,谁给钱都一样,项目总监权力肯定在施工单位之上!

监理是甲方的派出机构,受雇于甲方,行使甲方在施工过程的监管作用,与总包单位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总包单位垫资是它与发包人的合同关系,与监理无关,因而监理的权力不受此影响。

我想问一下,总监什么情况下能比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权力大

国企也垫不起

监理工程师可以做项目经理对一级建造师有什么影响?

根据最新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是工程总承包,不是施工总承包,担任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一定是需要一级建造师,工程总承包不一定自己做施工任务,施工任务可以分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也可以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有一个牵头公司!

工作需要的可以考,注册类证书含金量很高。但是一级建造师和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同时注册使用。
1)跨部委的可以同时注册:如:建造师是在住建部注册,安全师是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因为部委之间不联网,所以可以同时注册。甚至可以以不同单位的名义注册。2)同一部委的,工作不在同一单位,不可以同时注册;如:建造师和造价师都是在住建部注册,所以必须在同一单位。
3)同一部委的,工作在同一单位的,但岗位相互制衡的不可以同时注册,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如:比如建造师和监理师岗位之间相互制衡,所以不能同时注册。可以先注册一个,另一个暂时保留。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未来发展的趋势,就像一级建造证可以换监理工程师证一样,如果有监理证或建造师证,就不用浪费时间去考另一个证了!

监理工程师做的是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不影响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只能说监理工程师的择业机会多了点,被国家认可!

那是工程总承包

没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