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专业学生录取分数是怎么算的 四川高考舞蹈分数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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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专业学生录取分数是怎么算的

四川高考舞蹈分数怎么算?

四川高考舞蹈分数怎么算?

高考舞蹈分数一般通过综合折算法,主要考舞蹈占60%,文化课占40%,比如您跳舞得了80分,文化课得了70分,加起来总分就是75分,就可以达到舞蹈分数线了

南艺美术生分数计算方法?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规定: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具体计算方法参考招生简章最后‘备注’。
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舞蹈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绘画、中国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5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美术统考成绩。
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 新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音乐学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音乐统考成绩。文化分、新疆音乐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和新疆音乐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精神,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13)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4)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备注:
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 专业分。
⒂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