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单证备案目录样本 出口货物备案目录具体备案要备案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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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单证备案目录样本

出口货物备案目录具体备案要备案什么材料?

出口货物备案目录具体备案要备案什么材料?

“出口货物备案目录”这个表是申报退税后要备案资料的其中一种,并不是什么要备案的目录。
而退税备案需要的是以下资料:
1.报关单复印件
2.提单复印件
3.场站收据(很多货代不提供,就用“出口集装箱货物舱单”)
4.购货合同
5.出口货物明细单或进货明细单
6.接单登记回执
7.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8.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9.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

出口备案单证装订顺序?

顺序为:封皮、汇总表、进、出口明细表、出口发票、报关单、增值税发票、记帐凭证。
另外订在一起的有:汇总表、进货、出口明细表(准备两份)
最好装在档案袋里的资料有:上面装订的那些、反馈信息结果1份、出口货物单证备案1份,换汇成本说明1份、申报盘、空盘。
全部盖公章即可。

办理进出口备案号栏怎么填?

备案号栏:涉及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香港CEPA、澳门CEPA)的报关单,填报原产地证书代码“Y”和原产地证书编号。随附单据栏:
1、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随附单证编号栏的“〈〉”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例如香港CEPA项下进口商品,应填报为:“Y”和“〈03〉”。
一票进口货物中如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或含有非原产地证书商品,应分单填报。
2、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随附单证编号栏“〈〉”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 需证商品序号。
例如《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中第1到第3项和第5项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应填报为:”〈01:1-3,5〉“。

出口货物单证哪些要备案?

要求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出口货物单证包括: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明细单,又称货物出运分析单或者信用证分析单;   3.出口货物装货单,又称“关单”;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备案方式包括两种:   第一种是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适用于以下企业: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4.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1年的;   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二种是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   《通知》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处罚外,还要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